合同构成的主要要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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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合同的主体,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双方或多方,所谓订立合同的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订立合同必须合法,是指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于合同约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成立适用原则有:
1.意思自治原则,即自愿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
2.公平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诚实信用原则。诚信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4.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5.守法及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的时间规定是: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附生效期限或者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或条件成就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