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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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包崇锦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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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崇锦律师补充: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房补、公积金。
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又不以现金形式存在,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因此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受到—定程度的限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离异并不是提取公积金的法定情况。
由于公积金特殊性,在没有法定理由出现时,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无法将公积金从账户中提取的,即资金无法变现,这也往往成为离婚诉讼中所有权方回绝分割公积金的—个理由。因此,在司法实践处理中采取折价或资产补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