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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看料】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

2023-03-19 15:14:52 来源:法问

担保合同作为主债务合同履行的一种保证方式,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主债务人的履约可能性,增强了民商事活动交易安全,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那么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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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答: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

一、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二、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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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析:

担保主要分为两大类,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即通常所说的人保和物保。《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对应的是人保,抵押、质押、留置对应的是物保,定金对应的是货币。

担保合同从属性效力的确定,是厘清本案法律关系的要点。《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即担保合同作为对主债务合同履行的一种保证方式,其从属性是基本属性。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主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目的是为主债务合同的履行提供保证,其本身不具备当然的独立性。长期以来,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认为我国的担保法律制度在本质上是从属性担保制度。

标签: 担保合同 合同履行 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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