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额贷的风靡,让人们习惯了一种比银行更方便快捷的贷款方式。但是由于个人金融知识的缺乏和市场的不完善,很多小额贷公司存在恶意收取高额手续费、管理费、利息甚至隐藏费用的行为。那么网贷的利息合法范围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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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的利息合法范围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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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颜玉冰律师解答:
月息不得超过3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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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颜玉冰律师解析: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情形,相关规定指出: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计算复利问题,相关规定指出: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
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