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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应如何认定,受害人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每日信息

2023-03-21 15:06:52 来源:法问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那么,侵占罪应如何认定,受害人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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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应如何认定,受害人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四川法鑫律师事务所赵志强律师解答:

在认定侵占罪的问题上,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侵占罪既遂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

2.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3.已经实施了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4.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犯;

5.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

代为保管,是指受委托而占有,即基于委托关系对他人财物具有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支配力的状态,换言之,包括事实上的占有与法律上的占有。事实上的占有,例如别人把包裹交给张三,这时张三事实上占有了这包裹。法律上的占有,例如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占有该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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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遗忘物概念包含遗失物,所谓遗忘物是指非基于他人本意而脱离他人占有,偶然(即不是基于委托关系)由行为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物。只要他人没有放弃所有权的,均属于遗忘物。

赵志强律师解析:

“告诉才处理”是由《刑法》规定的,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由此可以看出,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自诉刑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所以法院对侵占案具有管辖权。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分析,公安机关对于侵占罪没有管辖权,但可接受被害人的报案并可依法采取一定的紧急措施。

标签: 公安机关 他人财物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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