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受贿罪怎么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
单位受贿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3)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根据刑法第387条之规定,犯单位受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