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的形态是有很多的,例如在犯罪行为实施前,有犯罪预备,实施犯罪行为时有犯罪中止等,不同的犯罪形态对量刑是有影响的,那么犯罪的停止形态具体内容是什么?
网友咨询:
犯罪的停止形态具体内容是什么?
【资料图】
周卡方律师解答:
犯罪的停止形态具体内容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故意犯罪在犯罪人产生和确立犯意以后,从其开始犯罪行动,到完成犯罪,有一个纵向的时间过程.但这一纵向发展过程并不总是完整顺利的,总会受到种种因素影响和制约,而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形态和结局.这些不同的表现形态。
周卡方律师补充: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停止形态有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二是犯罪的完成形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