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条款效力如何审查?
民法典规定,审查合同条款的效力,主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资格、合同条款有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证良俗,是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条款解释原则包括哪些
1.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原则。
2.体系解释原则。
3.历史解释原则。合同为当事人交易的过程,因而解释合同不能指头去尾,而应斟酌签订合同时的事实和资料,例如磋商过程、来往文件和合同草案等加以解释。我国法律应确认历史解释原则,借鉴其合理成分。
4.符合合同目的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均为达到一定目的,合同的各项条款及其用语均是达到该目的的手段。因此,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乃至整个合同内容自然须适合于合同目的。
三、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