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国家审判机关,不过我国刑事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有的被告人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之后又反悔想要撤回上诉,这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上诉是被告人的单独权利,那么,刑诉撤回上诉后还可以再提起上诉吗?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诉撤回上诉后还可以再提起上诉吗
如果还在上诉期的,刑诉撤回上诉后还能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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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上诉可以撤回吗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三、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