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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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
3.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是指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二、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后,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是不能反悔的。
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如下情形,则该协议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被法院撤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找法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有效写法是: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主要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及理由、申请调解的赔偿金额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