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错事故,需要鉴定,因为出现医疗事故后,都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医疗事故。找法网提醒,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刑法》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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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