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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全球要闻

2023-06-12 11:21:21 来源:互联网

司法有为 永安美丽

——永安市检察院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本网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王琳


(资料图片)

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成立由5名员额检察官与4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办案团队,实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流程一体化办案模式,用“检察蓝”助力生态美。

部门协作

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现在有生态检察加入河长制、林长制,我们队员向群众宣传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等知识,普及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行为后果,底气更足了。”永安市森林巡(消)大队罗坊中队中队长宁位光说。

“在司法办案实践中,我们发现生态保护单靠一方力量,难以做到全面,做好联动,是推进生态保护最有效的方法。”永安市检察院检察长邓长峰告诉记者:“我们实行‘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即在河长制、林长制的基础上,发挥派驻河长办、林长办、生态环境局检察联络室作用,通过有效联动、协作办案,推动生态保护社会治理。”

自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启动以来,永安市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联合督查“三联”机制,做到涉生态问题及时通报、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点环节及时磋商,实现跨部门协作联动、协同推进。今年,已召开联席会议4次,开展联合行动10次,共同推动解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盗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河道等突出问题。

检察监督

找准生态保护平衡点

“养殖污染问题靠一个部门去整治很难,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厘清部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履职,形成共识,推动污染整治,很好……”近日,在永安市检察院举行的公益诉讼听证会上,政协委员罗兴华听了案例分析后说道。

检察官发现某建筑工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且未对场地采取密封式防尘网遮盖,存在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办案团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露天堆放的5吨建筑垃圾3天内被清运完毕。

“在诉前程序能实现保护公益目的,公益受损的状态消除,我们不再进入诉讼程序。”永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艳说,这真正体现了公益诉讼中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柔性。

实施公益诉讼五年多来,永安市检察院在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柔性之间,以司法温度找准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点。

“一纸检察建议,达到预定目的,而鉴于相关行政部门诉前整改态度积极、措施到位、效果良好,就不提起诉讼。”检察官冯真久说,只要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公益诉讼可以体现温度,目的就是真正保护好永安这片青山绿水。

案后修复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永安森林覆盖率达82.85%,动植物资源丰富。如何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永安市整合资源,形成生态资源执法司法一体化保护机制,以生态检察下沉式、网格化方式开展案件办理、普法宣传。

“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愿意缴纳碳汇补偿金来弥补自己的过错。”5月18日,涉嫌盗伐林木罪的朱某,面对检察官回访时后悔地说

朱某擅自采伐他人所有的林木60株,立木蓄积7.0141立方米。去年10月,案件移送永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朱某阐述毁坏林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引导其自愿认购林业碳汇24吨,缴纳林业碳汇赔偿金人民币2000元。朱某认购碳汇的情况纳入悔罪表现,并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依据之一。

永安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官吴海珠告诉记者,起诉犯罪仅仅是开始,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关键。在破坏生态案件办理中,将生态修复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让“破坏者”变成“守护人”,以最小的司法资源实现维护社会公益的最大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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