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对于执行申请人来说,“终本”像是一记晴天霹雳,但执行法官并不会对“终本”案件置之不理。
近日,南昌新建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终本”案件,为企业追回多年未索要到的合同货款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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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7月,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机公司”)与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向其采购一批货物。矿机公司支付预付款后,该科技公司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后矿机公司诉至新建区法院,新建区判决经审理判决被告北京某科技公司支付矿机公司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近6万元。后该案上诉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南昌中院调解,该科技公司同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退还矿机公司上述货款及违约金。
执行过程
无奈终本
调解书生效后该科技公司仍拒不履行退还义务,矿机公司遂向新建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新建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企业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其一直回避推诿。在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企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出现转机
案件虽已“终本”,但执行法官并对该案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执行法官程磊在多次尝试后终于加上了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微信,程磊持续对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展开释法教育,向其强调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和影响。通过一段时间的微信交流后,该法定代表人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规劝下,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将所欠货款及违约金共计近6万元一次性转至法院账户。
“公司外债多,是执行法官的真诚打动了我,让我们不好意思不还款……”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说道。
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执行完毕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新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程磊送上一面锦旗。
终本案件是执行案件中最难啃的硬骨头。“终本”并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而是暂时的程序性的中止,终本案件也不应该被束之高阁。新建区法院也将继续对“执行不能”案件保持耐心、持续跟进,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执行方案,及时恢复案件执行,切实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最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