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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假不是随时可以休。
请年假需要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具体的时间单位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年假如果不休的补偿如下:
1.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如果单位安排了,当事人自己不想休,这种情况按规定是没有补偿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找法网提醒,年假工资需要纳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假工资,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相关规定的方法计算纳税。因此,员工因未休年假而取得的工资不能采用全年奖金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