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就是指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那么,大家知不知道,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
(相关资料图)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主要有在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的权利、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旅客的权利的义务主要有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
二、客运合同有哪些内容
客运合同有以下内容:
1.起运地点和目的地;
2.行驶路线;
3.票款;
4.安全注意事项;
5.服务标准;
6.客票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
7.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三、乘客运输合同纠纷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1.需要注意索赔期间和诉讼时效。旅客索赔行李损失的,系托运行李,应在旅客离船或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15天内,提出行李赔偿要求书,逾期不能再要求赔偿。但能指出曾提出赔偿要求书的除外。行李交还时,旅客已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了联合检查或检验的,无需提交行李赔偿要求书。
2.需要注意赔偿规则。行李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索赔人应当提交有关行李的物品、数量与单价的证明材料,但托运中违规夹带贵重物品的不予赔偿。旅客办理保价手续的,按保价约定价值赔偿,但超过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计算。
3.需要注意索赔方式。依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承运人接到行李赔偿要求后,30日内应予答复。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主管机关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或依法申请仲裁。
4.需要注意赔偿后有关事宜的处理。托运行李灭失的,还应向旅客返还全部运杂费。其后又找到的,赔偿人应通知索赔人领取,索赔人有优先选择权;同意领取的,应归还赔偿款和已退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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