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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了会有案底吗

2023-04-23 12:14:30 来源:问法

一、报警了会有案底吗

报警人的姓名、基本情况以及报案时提供情况的相关笔录将永久保留在案情的卷宗当中。但这种情况不属于案底,也不属于刑事犯罪记录,对报警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资料图片)

一般情况下,报警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报案原因并需要简要对案件情况进行阐述。报警的内容如果属于法定受理情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报案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报案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报案立案的流程具体如下:

1.对于群众报案公安机关要当场进行登记,接受报案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

2.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3.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4.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三、报警后多久可以立案

1.报案后一般七天内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的,需先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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