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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在我家最困难时给予帮助,真的很感谢!”在收到瑞昌市检察院送达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时,陈某某感激地说道。
2023年2月,温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该市交汇路口左转弯时,与对向车道直行的陈某某的非机动三轮车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温某某属违反交通法规负全部责任。事发时,温某某将伤者陈某某送至医院后消失,未支付陈某某治疗及赔偿费。
办案检察官上门“回访”有关情况
该院办案人员,在摸排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该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调查发现,在此之前,温某某曾因拒不履行义务,已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陈某某车祸受伤住院治疗期间,未获得温某某经济赔偿。造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家中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其中一位老人于2022年患癌症住院治疗,子女尚小。家中经济来源全靠丈夫何某某,但由于各种情况,目前停工在家,无经济收入。
“家里老人病的病痛的痛,小孩还在读书,哪里都得花钱。肇事的人又联系不上,真不知道怎么办了……”检察官在进行走访时,陈某某丈夫何某某满脸愁容讲道。
该院认定陈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开启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陈某某申领、发放救助金共1万元,解决陈某某及家庭燃眉之急。该院办案人员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回访”的方式,与被救助人保持联系,努力传递检察温度。
该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2022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0件,发放救助金4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