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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要缴付相关费用

2023-07-11 11:15:31 来源:问法网
一、

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要缴付相关费用

强制执行申请是需要缴付相关费用。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待执行后交纳。缴费的金额按照不同的标准来缴纳,若是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费用在50元-500元之间,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的按照比例缴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资料图片)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5.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

三、

暂缓强制执行的条件

1.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

2.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事实的理由,依据规定,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定暂缓执行;

3.当事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4.暂缓执行有一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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